- 索 引 号:QZ06128-1880-2025-10010
- 发布机构:晋江市文体旅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4-01
我局按照方案工作要求,每月对文旅市场主体随机抽查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抽查频次原则上每月不得低于3次。重点违规经营行为高发时段等重要节点,以及在违规行为多发的地段,提高抽查频次,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第一季度共随机抽查96家企业,抽取执法人员192人次,检查48家娱乐场所、36家网吧、6家旅行社、6家游乐游艺场所,未发现违法、违规情况。
晋江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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