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一
1. 项目名称:晋江喜盈陶瓷有限公司陶瓷矿料加工项目
2.建设地点:晋江市内坑镇湖内村社仔工业区30号
3.建设单位:晋江喜盈陶瓷有限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泉州市华大环境保护研究院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晋江喜盈陶瓷有限公司选址于项目选址位于晋江市内坑镇湖内村社仔工业区30号,租赁福建省晋江市德铭陶瓷有限公司现有厂房,建设陶瓷矿料加工生产线,对陶瓷矿料进行破碎、筛分、除铁等加工得到精制陶瓷原料,设计产能为年产精制陶瓷原料4万吨。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项目整个生产过程采用湿法作业或喷雾抑尘,作业过程基本无粉尘废气产生,废气污染源主要为原料及成品堆场装卸作业时扰动原料产生的粉尘及汽车运输扬尘,主要为无组织排放,堆场作业区、装卸区出入口、生产线上方、破碎机进出口采取喷雾降尘措施,进出道路采用洒水抑尘措施,减少无组织粉尘废气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
(2)废水
项目生产废水经“沉淀+压滤”处理后完全回用,不外排;项目生活污水依托福建省晋江市德铭陶瓷有限公司现有生活污水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进入晋江市西北片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对周围水环境无不良影响。
(3)噪声
本项目位于泉州市晋江市内坑镇社仔工业区,项目周边5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项目高噪声设备通过采取厂房隔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后,对周边声环境影响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包含:铁渣、废机油和废机油桶。铁渣外售给可回收利用单位,废机油和废机油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处置。固废经妥善处置后,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影响。
7.公众参与情况:公众调查结果表明,被调查公众普遍支持项目建设。
8.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作出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我局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书面承诺。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2025年5月26日—2025年5月30日(5个工作日))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晋江市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0595-85659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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